主页 > imtoken 官网 > CBDC 和 DCEP 有什么区别?周小川公开解读数字人民币@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CBDC 和 DCEP 有什么区别?周小川公开解读数字人民币@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imtoken 官网 2023-10-13 05:08:14

数字人民币正在逐渐逼近。继深圳红包之后,据悉数字人民币近期或将在其他城市公测。

数字人民币是什么意思?怎样使用?什么时候发行?

但大多数人对央行数字货币还很陌生,各种误会和误会在所难免。

在不久前举行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澄清了对数字人民币的最大误解之一,他说:“微信、支付宝和数字人民币不是在一个维度上,微信和支付宝是金融基础设施和钱包,而数字人民币是支付工具和钱包的内容……同时,腾讯和蚂蚁各自的商业银行也是运营机构,因此不相关数字人民币。没有竞争关系。”

11月27日,“数字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新格局”系列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大会上召开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进一步阐明了中国央行数字货币(DC/EP)、数字人民币(e-CNY)与全球的关系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 (请点击视频链接末尾的“阅读原文”)

周小川表示,DC/EP是两级研发和试点计划,不是支付产品。 DC/EP 项目计划可能包含几个可以试用和推广的支付产品。这些产品最终被命名为e-CNY,即数字人民币。

另外,DC/EP和CBDC的发展思路也不一样。例如,在CBDC的承担中,货币所有权和责任责任都属于中央银行,而在DC/EP中,二级商业机构实际上拥有e-CNY的所有权和支付担保。

周小川还强调,在DC/EP的两级运行体系中,央行作为一级结构主体与二级结构主体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批发零售,因为人们理解它的关系。事实上,二级机构需要承担KYC、反洗钱、用户数据隐私保护等一系列合规责任,而一般CBDC往往认为这些责任属于央行。

央行和商业机构在DC/EP两级运行体系中的职责

周小川介绍,DC/EP是两级研发和试点计划,不是支付产品。 DC/EP 项目计划可能包含几个可以试用和推广的支付产品。这些产品最终被命名为e-CNY,即数字人民币。

DC/EP双层运营体系是指:第一层是央行,第二层是商业银行、电信运营商和第三方支付网络平台公司。目前已经开业的四家银行,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蚂蚁、腾讯等都在二线。

周小川认为,二线机构至少应承担以下责任:一是要有适当的资金,降低风险。第二,了解客户,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责任。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应承担起反洗钱和数据隐私保护的责任。三、技术设备投入、设备运行维护等职责。

作为一级结构的主体,央行的职责包括:

首先是保持数字人民币币值的稳定。央行可以通过对二级机构进行资本金或发行准备金要求来维持货币稳定。二是建设可靠的结算清算基础设施。周小川认为,理论上央行内部也应该搞研发,但央行自身的研发重点不是数字货币产品本身,而应该更加注重建设可靠的结算清算基础设施。第三,央行有责任促进不同支付产品之间的互联互通。当不同支付产品使用的标准或参数不一致时,央行可以在它们之间进行协调,从而提高产品的通用性,这将更有利于消费者。第四,央行应在动态演变的系统中准备应急和替代解决方案。无论是系统故障还是升级,都需要有替代方案或应急预案,确保支付功能不中断,否则可能影响整个市场。从这个角度来说,央行本身也应该研究一种可以起到应急或替代作用的数字货币。

总的来说,周小川认为,在DC/EP的两级运行体系中,央行需要通过自身的角色设计,充分调动各主体的积极性,让各主体的长处发挥出来。充分发挥。

DC/EP和CBDC的发展思路不同

周小川表示,DC/EP的发展思路与国际上已经提到的CBDC并不完全一致数字人民币和人民币有什么区别?,DC/EP也不是CBDC体系中的一个思路,两者的主要区别为如下:

首先,DC/EP中的二级机构实际上拥有e-CNY的所有权和支付保障,同时也拥有相应的系统、技术和设备。

周小川透露,这个想法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香港三大发钞银行(汇丰、渣打和中银香港)的情况。发钞银行每次发行7.8港元,必须向香港金融管理局上交1美元,香港金融管理局将发行100%准备金凭证。看资产负债表,银行发行的钞票就是它的负债,资产就是准备金,央行的负债就是它发行的准备金证明。因此,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看,这种发行模式和 CBDC 设想的货币所有权和负债责任与中央银行不同。

周小川还建议,为了保持币值稳定,央行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100%的现金储备,又比如类似香港的做法是提供证明。你也可以试试安慰信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不同。另外,即使是100%的准备金,也只是针对现金,在中国是M0,其他准现金类型不包括在内,更不用说M1和M2了。

其次,DC/EP中的两级实体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些人认为的“央行搞批发,二级机构搞零售”。

如上所述,二级机构需要履行一系列合规责任,包括 KYC、反洗钱、数据隐私保护等,而 CBDC 普遍认为这些责任属于央行。周小川还指出,为了更好的维护系统的稳定性数字人民币和人民币有什么区别?,了解系统的运行状态,央行应该掌握自己需要的交易数据,但这只是备份性质,央行自己做的不涉及直接商业利益。

曾经有人用这样一个比喻来解释央行与二级主体的关系:商业银行发行央行数字货币就像发行一个信封。信封里的纸币是央行的​​纸币,但是不同的银行设计的信封、防伪等不同,但本质上信封都是央行的货币。对此,周小川表示,“这个比喻很有意思,但并不完全准确。”

他进一步解释说,信封可以是央行的货币,也可以是央行发行的准备金。证书或安慰信,甚至是商业银行自己设计的东西。但无论如何,归根结底还是要保持其稳定性和有效性。从这个角度来说,第一责任人是二级机构,而不是央行。

央行如何选择技术路线?

其实早在2015-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在国际上提出了两级制的构想。之所以考虑二级制度,主要是因为从国情来看,我国央行数字货币更适合采用具有竞争力、多方案、动态演进的业务体系。

央行是否有能力判断和选择最优技术路线?对于这个问题,周小川的回答是“难”。此外,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从一种选择转换到另一种选择需要很长时间。从纸币替代的经验来看,每一代人民币的转换需要十年左右的时间,还存在很多遗留问题。但同时,我国的超大规模市场可以容纳或尝试多种技术方案。因此,一个有竞争力的、多方案的央行数字货币体系更适合中国。

DC/EP 也是一个动态进化系统。金融科技的发展非常迅速,支付系统也必须适应这种发展速度,不断进化迭代。周小川提醒,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反垄断,因为垄断可能会阻碍新的技术路线。

周小川还谈到了他对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DLT)的看法。对于区块链和DLT的一些技术特性,比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认为,有必要考虑去中心化是否是支付系统现代化真正需要的一个特性。

他的观点是不一定对,可能会带来很多弊端。

再比如不可篡改,周小川指出,现有系统尤其是账户系统被篡改的概率极低。而且,还要考虑事务出错时如何主动修改事务的问题。 “支付领域偶尔会出现错误,需要更改,但这种更改不仅仅是被负面交易对冲,而是同时彻底改变或抹去原来的错误交易记录,否则错误的交易信息可能会被误用,比如误入征信系统。而区块链强调的不可篡改性与这种需求相矛盾。”

周小川也表示,区块链和DLT一直是央行数字货币体系中的解决方案之一,但仍有技术问题有待解决,尤其是支付处理能力有待提升。从零售系统应用来看,该技术暂时无法占据主流,仍需进一步开发和完善。

数字货币跨境支付应以零售应用为主

至于人们普遍关心的数据隐私保护,周小川表示,数字货币交易需要可控匿名,这意味着要匿名,但不能完全匿名,要确保监管机构,尤其是反- 洗钱机构,可以掌握这些数据。在此基础上,必须最大限度地保护客户隐私。

周小川主张对欧洲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中的一些规则进行充分研究和吸收。

目前我国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在大数据交易盛行的时候,大量的个人隐私数据被泄露,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数据被泄露或被交易。虽然可以删除部分信息或更改密码和账号,但此类操作非常复杂且耗时,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周小川提出,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采取一些风险控制手段来保证数据的隐私和安全,比如对账户进行分级限额管理。

谈及央行数字货币跨境支付,周小川认为,以跨境汇款为主的Libra应用存在一定问题,数字货币跨境支付仍应专注于零售 系统中的应用也专注于解决跨境旅游等当前项目的支付问题。

在零售的前提下,周小川强调要尊重各国的政策和法律。如果一个国家非常重视本国的货币主权、本国的汇率制度和汇兑规定,那么数字货币在实施时也应该得到充分尊重。一些国家会担心本国的“美元化”或“人民币化”。对此,周小川认为,央行应重点关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环节。

本文改编自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在北京召开的“数字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新模式”系列研讨会。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五周年活动演讲稿由本人撰写,未经本人审核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